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学校章程
发布时间:2020-03-26 来源:思言小学

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学校章程

((2017227日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全体教师会议审议通过)

 

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位于奉贤区南桥新城大型居住社区农民街115号,是一所南桥新城配套建设的高起点、现代化的全日制公办小学。学校20159月建校开班,办学规模30个教学班。占地总面积27594平方米,建筑面积15280平方米,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733平方米,地下建筑面积2547平方米。学校运动场地7553平方米,拥有200米跑道一个,1个足球场、4个篮球场、3个排球场、2个羽毛球场,一个室内体育馆。学校绿化总面积9681平方米,绿化覆盖率35.1%。各类教学设施、教学设备、教学仪器配备达标。

相传,孔子的唯一南方弟子言偃曾来奉贤讲学,教授弟子学文习字,传播礼仪道德。奉贤以此得名,并崇尚“敬奉贤人,见贤思齐”的城市精神。学校取名为“思言”,意即儒家思想要在学校教育中得以传播、弘扬与创新;学习言子的为学精神,勤学之、敏于行、善于思;教育学生仁爱友善、行为文雅、勤奋好学、独立思考、循序渐进、勇于创新。

第一章  总则

第一条 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,推进学校依法治校,建设现代学校制度,思言小学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 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,英文表述为:Shanghai  Fengxian  Si Yan Primary School;住所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大型居住社区农民街115号,邮政编码为:201403,网址为: http://www.siyanxx.fx.edu.sh.cn/。

第三条  本校由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举办的公办小学,经登记批准,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,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本校是一所实施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。

第四条  学校面向“教育局规定的教育服务区域”招生,招生对象为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”,招生规模以奉贤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。

第五条  学校确立“向着儒香生长”的育人理念,营造“思接千古圣贤,言传未来新人”的文化氛围,沉淀传统文化精髓,积极实施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素质教育,以优质的教育、精细高效的管理服务于学生发展,办一所学生喜欢、家长放心、社会认可的具有浓浓儒香文化的特色学校,打造学校育人亮点。

第六条

办学愿景:追求卓尔不群、高雅至上的办学境界,培育“学识深湛、温文尔雅”的儒雅教师,培养“知书达礼、文明雅致”的文雅学子,润生儒香、书香、墨香、诗香、花香、馨香的“六香”高雅校园。

办学理念:给每一个孩子恒定的爱

思言小学追求“仁者爱人”的教育情怀,发扬“童心母爱”的教育精神,珍爱童心,母亲般地爱每一个孩子;春风化雨,无怨无悔地爱每一个孩子;不求回报,一以贯之地爱每一个孩子,让爱在教育中行走。

办学目标:坚持走“内涵发展、文化办学”之路,着力营造“儒香”的校园文化氛围、突出“雅行”德育活动、构建“诗琴画艺”课程体系、打造“学思结合、情意并浓”课堂教学模式、构建“智慧七色云”信息化平台、走“栀子花开”体艺科学校特色之路,把学校建设成为管理科学、队伍优化、特色显现的农村现代化新型学校。

第七条

校训:思学相携  言行合一

 “思学相携 言行合一”乃教育之根、治学之源,强调思言学子边学习、边思考、边实践,手脑并用,做学合一,以达到理论与实际并行,知识与技能并重,道德与行为并进。

校风:博文约礼

博文,即博学于文,书香熏陶;约礼,即习惯养成,文明知礼。

学风:切问近思

“切问近思”,强调联系实际学习、思考,要求学生学会思考、学会提问、学会发现,脚踏实地、一步一个脚印地学习。

教风:修德允能

师德是教育之魂,师能是发展之本,修德、修业是做一名合格教师的基本要求。“修德允能“即雅师、经师、人师同修,教育思想、教育艺术、教育能力同提。

第八条 

1、    

2、     校歌

向着儒香生长

贤城里,思言美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书香门,诗画廊,

圣贤言子进校园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栀子花开香满园。

传统文化来弘扬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桃李春风意气扬,

读经诵诗育美德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抚琴弄棋怡性情,

博文约礼好少年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思结合好课堂,

向着儒香乐生长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雅学子爱学习。

啊……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啊……

这里是我们可爱的校园,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这里撒下了理想的种子,

这里是我们人生的起点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这里是开启智慧的源泉。

啊!思言、思言

儒香的校园、创意的学园、成长的乐园,

爱上思言、爱上未来,

我们带着儒香走向未来!

走向未来!

 3、校徽

校徽主图案是一个篆体“思”字,上面是“田”,下面为“心”,心灵之田地。这块心田是阡陌纵横的,昨天的嫩芽、今天的花朵、明天的栋梁都在田垄间留下灿烂的足迹。这块心田的耕耘者会有很多,父母、老师、党的阳光和各方的力量等都在这块心田驻足停留,呵护成长。“思”字外面是一个同心圆,同心圆上是思言小学拼音字母,并标有2015,思言学子于2015年9月踏入那片“心灵之田地”,在这温馨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、茁壮成长!

4、校花

栀子花,美丽、坚韧、醇厚的生命本质;在充满未知的希望和喜悦之中寄托着对美的追求;也是经历了长久的努力与坚持,守护着永恒的爱与约定。


5、形象代言人

卡通形象“儒香小言子”——思思、言言。

以学生所喜闻乐见的卡通形象为造型,设计女生粉红“言言” 和男生粉蓝“思思”。“小言子”头戴博士帽、身着长衫、手拿竹简和毛笔,形象清新、明朗、亲和、智慧,奔向未来,引导学生以言子为榜样,温文尔雅、博文约礼、好问善思、创新笃行,做个有用之才。

6、学校主体颜色:

学校的主体色为红、黄、蓝、白四原色,红色是中国色,黄色为传统色,蓝色寄予梦想,白色寓意纯洁和天真。红、黄、蓝、白是最纯粹的色彩,彩虹般的美丽是她们的妙手组合。同时这四种颜色也分别代表学校、家庭、社区三方通力合作,为孩子们撑起成长的乐园。

第二章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

第九条  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。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,对外代表学校,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。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。

第十条  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:

1、按照校长负责制有关规定,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。

2、根据学校工作需要,在核定的编制内,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,决定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,聘任中层干部。中层干部的聘任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,学校党组织考察,校务会议讨论决定,校长任命(聘任)。

3、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,制订学校内部劳动、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,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。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,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。

4、根据国家和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,制订学校的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,设置开发校本课程,确定教学进度,选用教材,组织教学活动,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考核评价。

5、按财务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,对上级的预算拨款、专项经费和社会赞助等各种收入以及校舍设施、仪器设备,合理安排使用。

6、按照《奉贤区思言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》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和奖惩。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职工给予奖励;对严重违纪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给予行政处分、解聘或辞退。

7、按规定履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。

第十一条  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。

学校重大问题由校务会议决策。校务会议成员为正副校长、党支部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,会议由校长主持。重大问题决策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会前个别酝酿,会上充分讨论,民主集中,校长决策。根据管理权限,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。

第十二条 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,建立由教师、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,参与制定、审议学校章程、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、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。

第十三条  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。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,充分发挥工会、教职工(代表)大会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。

第十四条  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。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,都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。

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,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落实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
第十五条  学校设置校长办公室、教导处和后勤等职能部门,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。办公室负责学校行政日常事务、人事档案管理、教师岗位设置和教师聘任、师干训等工作,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和质量监控、学生管理和学生发展工作、教育科研工作、校本研修等活动,后勤部门具体负责学校后勤服务和校园安全保卫工作。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,分工合作,提升管理效能,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。

第十六条  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,主要内容与方法是:

 1、学校坚持把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,党政齐抓共管,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,要积极参与,做到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。

2、建立年级组(落实教育基层管理机制,在教导处、德育部门的统筹安排下,各年级年级组长协同班主任共同完成学校的各项活动)、教研组(根据学校教学重点落实教学工作及教师教研)、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。

3、实行班级授课制。

4、以校园仪式教育、节庆教育为载体,通过校班会、队活动,主题教育活动,社会实践等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为主的“五爱”教育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传统美德教育、集体主义教育等,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提升学生的人文素质和思想素养。

5、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设置课程。

6、各学科教师要严格执行“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”的工作要求,深入钻研教材,提高对课程标准和教材的整体把握能力以及教学设计、教学实施、教学评价、教学研究能力。

7、各学科教师面向全体学生,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,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,重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,激发学生兴趣,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、学习习惯。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和辅导,开设心理辅导课程,从而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。

8、学校教研组、备课组活动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进行,加强常态课堂教学的研究,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与分析,并确保活动效果。

9、严格执行市局关于“减轻学生课业负担”的具体规定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,合理安排作息时间,控制学生作业总量。严禁布置课内外惩罚性作业。节假日、课余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。

第十七条  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,切实保障教职工、学生、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、重要制度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

第十八条 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,综合运用信访、调解、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。

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,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。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,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、受理及处理规则。

第十九条  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,接受社会、家长的监督,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学校利用网络平台、家委会、家长开放信箱等形式接受社会、家长的监督,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回复、完善办学。

第三章 

第二十条 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,为学校学生,并建立学生档案。

第二十一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:

1、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,按教师的要求使用教育教学设施、设备、图书、音像资料。

2、学生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,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义务。学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。

3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,对学校管理及教师教育教学提出意见,进行评议。

4、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学校的奖励或社会资助;对违反《小学生守则》等有关规定的学生予以批评和教育。学校不得开除学生,不得歧视残疾学生。

5、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,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。

6、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,对学校、教师侵犯其受教育权、人身权、财产权等合法权益,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。

第二十二条 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
1、遵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,遵守《小学生守则》、遵守学校章程、学校的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要求;

2、遵守学生行为规范,尊敬师长,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;

3、热爱学校,尊敬师长,自觉维护学校荣誉;

4、努力学习,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;

5、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。

第二十三条  学校按照市、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,健全学生学籍档案,依法办理学生转学、休学、复学等手续,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。

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、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,准予毕业。

 第二十四条  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,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,采用“等第加评语”相结合的评价方式,综合反映学生学业发展状况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《学生成长记录手册》。

第二十五条  学校建立“帮困”基金,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有较大困难的学生,给予适当的帮助。

第四章  教职工

第二十六条 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。

第二十七条  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、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、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,公开招聘,竞争上岗,并按《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》、《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》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。

第二十八条  学校依法制定《上海市奉贤区思言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》,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、工作能力、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续聘、转岗、晋升工资、实施奖惩等的依据。

第二十九条  学校教职工除享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权利外,还享有下列权利:

1、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;

2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、学术交流,加入专业的学术团体,在教研和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;

3、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,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;

4、按时获取工资报酬,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;

5、通过教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,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;对学校重大事情有知情权,对不公正待遇或对处分有申诉权;

6、使用学校设施、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;

7、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专业培训;

第三十条  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:

1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职业道德,为人师表;

2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遵守规章制度,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,履行教师聘约,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;

3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、民族团结的教育、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、文化、科学技术教育,组织、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;

4、关心、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;

5、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,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;

6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,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;

7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;

第三十一条 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、保险、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,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,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。

第五章  学校与家庭、社会

第三十二条  学校主动与社会、家庭联系沟通,加强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,形成教育合力。

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,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辅导员。

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、科普、法制、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,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。

第三十三条  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,本着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,在自愿的基础上,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。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,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、参与教育工作、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。

学校构建各年级之间纵向衔接,学校、家庭、社会横向贯通的德育工作网络,形成课堂教育、环境熏陶、社会实践、劳动锻炼、班队活动相融互补的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育人的格局。

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流程管理,通过举办家长学校、家长会,组织校园开放日活动、家访等形式开展家教指导,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、改进教育方法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。每学年,举办家长学校培训、家长会、家长接待日活动。

第三十四条  学校依托社区,开发社区教育资源,开展社会实践活动,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。

学校配合社区定期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。

第三十五条 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,发挥校友的宣传、桥梁、教育、助学、咨询等作用,促进学校发展。

第三十六条 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,开展校际互动合作,不断扩大对外交流,拓展教育视野,提升办学水平。

第六章  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

第三十七条 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83万元。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、上级补助收入等。

第三十八条 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、破坏和挪用。学校对侵占校舍、场地、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,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,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。

第三十九条 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,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。

学校为全额拨款单位。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、工作职责、工作权限、专业技术职务、任免奖罚,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。

第四十条 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,规范收费行为,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,做到亮证收费、明白收费;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,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。

第四十一条  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,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,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。

第七章 

第四十二条 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,即包括教育教学、学生管理、教职工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后勤管理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种办事程序、各种内部组织的组织规则、活动程序、议事规则、应急管理等制度。规章制度的立、改、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。

第四十三条 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。如有抵触,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。

第四十四条  本章程的修订由校长室提出,经思言小学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,校务会议通过,报奉贤区教育局核准后生效。

第四十五条  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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